昨天上海人身損害律師接到一個朋友進行提問,問身份證掉了怎么辦?如何有效防止因為別人拿自己的身份證去做壞事?下面主要就是的解答。
身份證丟失后,幾年前將公司登記后領取轉售發票,但后來更正,登記公司要求股東當場簽字,防止冒名頂替
也有人擔心被冒充為貸款和信用卡透支,但這種情況,嚴格來說,也需要我的簽名,不那么容易與身份證冒充。
雖然確實會出現一些不規范的銀行,莫名其妙地給你辦信用卡,貸款,出了問題只能去法院訴訟,筆跡鑒定。
實在我們擔心身份證掉了工作的話,一個是可以保存好公安那邊的掛失和補辦憑證,還有個操作系統就是去省級報紙上登報聲明,說自己需要身份證掉了,產生一個什么發展問題,本人均不承擔社會法律環境責任云云。
雖然報紙的出版業務是債務人遺失公司印章或被告知債權轉讓而使用的,但我看到有人用報紙來申報身份證遺失。
事實上,上海人身損害律師認為這只是一種心理安慰. 當然,你拿出報紙,說他們在報紙上,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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